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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青岛春节文化庙会 参展须知
一、布撤展和展览时间 1、迎新春—年货交易会 布展时间:2008年1月21日8:00—18:00; 展览时间:2008年1月22日— 撤展时间:2008年2月3日15:00—2月4日15:00; 2、第十八届萝卜会·元宵山会 布展时间:2008年2月5日—2月6日,每天8:00—18:00; 展览时间:2008年2月7日—2月21日,每天8:30—17:00; 撤展时间:2008年2月7日15:00—2月8日18:00; 3、展览地点:青岛市市北区贮水山儿童公园 二、证件管理 参展商凭交费凭证在 三、布撤展、参展须知 1、展场的公共场所均由大会负责统一规划、总体设计、布置,欲在展位外或室外做宣传广告和活动的单位请提前与组委会办公室活动广告处联系。 2、参展单位的布展必须在展位面积内进行、不得占用公共通道进行粘贴广告、拉横幅、摆放桌椅、展品、散发宣传资料等。 3、展篷边高 4、严禁在展篷及原有设施上钉钉子、凿洞、刻划等,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5、 组委会搭建的标准展篷及内部设施不得擅自变动拆除或挪作他用,如有变更须报组委会办公室批准。 6、参展单位的光地特装布展方案(含平面图、效果图)应按组委会规定于 7、展场地面负荷不得超过0.5吨/平方米。 8、 展场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可携带易燃、易爆、腐烂变质、放射性和有毒物品进入展场。 9、参展商每天早8:00参展单位进场,晚17:00清场。标准展篷的参展物品夜间由保安负责看管(贵重物品除外),光地参展物品由参展商自己负责。 10、参展企业摊位用水,可到组委会选定供水点(收费),参展商饮用水请到现场会务组接取。 11、明火小吃摊位区规定(需签消防责任书、办理临时工商营业执照、健康证等): 摊位液化汽的使用统一由煤气公司配备钢瓶、阀门、软管和充汽 (费用自理、索要发票),严禁私自充装混合油汽。每个明火摊位必须配备2个4公斤的干粉灭火器。 12、展会闭幕参展单位撤展时,要听从组委会统一安顺序、分时间、分路段撤展。 四、安全用电规定 1、需用电器设备的参展单位需提前申报(迎新春—年交会在 2、展场内不得使用碘钨灯、霓虹灯、白炽灯等高能灯,日光灯必须使用电子镇流器,否则将不允许安装。 3、凡需安装机电设备、动力设备及增设电器设施一律向组委会办公室申报并交费,经审定后统一安排。 4、安装机电设备及电器灯箱设备等,必须有良好的安全防火设施,隐线必须使用护套线,禁止随意接拉电线,并将施工线路图报组委会办公室。 5、凡使用电锯、电刨等木工工具,需提前申报办理有关手续,并在展蓬外使用。 6、凡自行装修的展位,用电及施工安全要安排专人值班负责,并服从组委会办公室的统一管理。 五、组委会展场服务部联系方式 现场服务部0532—83815939 83816123 13606340500 活动广告部0532—83839952 83839150 13210222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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