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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类赞助市场开发权益方案
Ø 以下“活动”“庙会”均指“2008首届青岛春节庙会暨第十八届萝卜会•元宵山会” ; Ø 赞助企业,将在庙会活动的开展中获得其市场权益,同时其产品和服务都受到庙会活动组委会的产品类别保护,享有类别的排他性原则; Ø 组委会本着客户至上的原则,致力于与客户的沟通,力求提供个性化、为客户量身定做的服务方案。 一、 活动概括 主 办: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中共市北区委 市北区人民政府、青岛市文化局 三、市场开发形式 1、冠名形式: 《2008首届青岛春节文化庙会暨第十八届萝卜会•元宵山会》 2008首届青岛春节文化庙会暨第十八届萝卜会·元宵山会“###(指定称谓)”主题日 2、活动时间 3、推广时间 2007年10月-2008年3月(7个月) 四、“金融机构”主题日介绍 现场活动围绕“金融机构”活动的主题设计活动内容,着重现场的互动促环节。让企业的经营理念和金融产品特点深入人心、达到企业宣传效果、实现活动目的。 现场活动分为:主题演出、现场抽奖、现场巡游、现场招募、专家解答、专家讲座 (1)主题演出: 现场活动根据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特点、金融产品主题以及相关企业的经营理念为主线。设计一套时长为两个小时的主题演出。包括:民族器乐、情景剧、歌曲、舞蹈、绝活等内容。 现场布置: 1、主背板以金融机构为主题,涵盖现场活动内容及企业LOGO 2、现场的主持词以企业方为主,互动性、可参与性强。 3、现场设立“金融机构”的广告位和现场促销展位。 (2)现场抽奖 1、在主题演出开始之前把企业相关的宣传材料及号牌发放到现场观众,在主题演 出中设计现场问答和现场抽奖。 2、问答的内容和金融产品的特点及特性为主。 3、问答和抽奖的奖品以金融产品为主。可按照级别逐级设定奖品。 (3)现场巡游 1、用促销小姐和卡通玩偶的方式,身着带有“金融机构”企业广告及相关宣传品的服饰,作现场巡游。 2、引领现场市民和观众到活动的主现场,参加抽奖和问答。保证现场促销! 3、展示企业经营理念和金融产品热点。 (4)现场促销 1、在活动现场的主题演出中,主要围绕金融产品的现场促销和宣传。 2、在现场的主持词和金融产品介绍中,增加互动环节。让现场的市民和观众能以最直观、最快捷的方式了解金融产品、购买金融产品。达到活动的真正目的。 3、围绕投资、贷款、信用卡业务及理财产品作相关现场促销 (5)专家解答 1、现场设立专家解答区域。 2、对消费者对金融产品的疑问作专业的解答,以便于消费者能够正确的理解金融产品的特征和特性。 3、现场解答如何理性对待金融产品和区分金融产品的各项性能。 (6)专家讲座 1、在活动现场区域的大型报告厅内,针对现在金融市场和如何正确选择金融,由“金融机构”提供专业的讲座。 2、案例分析。 3、如何正确搭配金融产品的险种。 4、长期活动的宣传,增强消费者的购买欲,作好引导消费。 五、媒体宣传 活动邀请媒体 电视媒体:中央电视台、山东电视台、青岛电视台、台湾东森电视台、凤凰卫视 平面媒体: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大众日报、齐鲁晚报、 半岛都市报、半岛新生活、青岛日报、青岛早报、青岛晚报、青岛画报、 青岛财经日报、招商周刊、会刊 电 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青岛人民广播电台 网络推广:新浪网、青岛新闻网、山东新闻网、半岛网、青岛庙会官方网站 根据整体活动宣传步骤,来对企业参与活动的情况作相应的宣传。 六、市场回报 冠名权及官方授权 l 主办方和组委会正式命名赞助商企业为“2008首届青岛春节文化庙会暨第十八届萝卜会•元##金融日赞助商”的独家官方主题日赞助商,并做媒体公示; l 庙会主题日的名称将以“2008首届青岛春节文化庙会暨第十八届萝卜会•元##金融日赞助商”官方命名; l 庙会所有印制公布与当日活动有关的文件、文本、网站、新闻发布会宣传内容和媒体报道内容均以上述名称和标识出现; l 赞助企业可在商务及市场活动中使用“2008首届青岛春节文化庙会暨第十八届萝卜会•元##金融日赞助商”的官方名称命名,该称谓同时可以一年内应用在企业自身相关品牌及产品的广告宣传推广中(如产品包装、影视、平面广告及终端促销宣传等);或其它以品牌、产品推广为目的各类活动中。 品牌推广及曝光 l 为赞助商量身定做与庙会主题相关的平面宣传(不少于5个); l 在庙会活动所有现场中,赞助商拥有不少于30%比例的背景板广告位、场地挡板广告位(详见广告列表一); l 庙会活动现场具备电子显示设备的前提下,在其最主要、最醒目的位置设置广告位;在大屏幕播放的现场广告中,拥有不少于10%比例的广告时间; l 在所有活动现场的充气物、条幅、招贴画的广告位、及各类相关的POP,拥有不少于20%的广告位(详见广告列表二); l 所有活动现场拥有不少于20个资料架,张贴、摆放赞助商宣传资料; l 在庙会活动组委会主办的采访、新闻发布会等各类公开活动的背景板(如活动无背景板例外)上,出现明显的赞助商标志; l 在庙会活动官方网站及关联网站上,展示赞助商的品牌LOGO及网络广告,并与赞助商的网站进行广告、LOGO的互动链接; l 印制品中,如宣传册、活动介绍等,展示赞助商的LOGO及小面积的产品广告; l 在活动中发行的出版物和电子出版物(即光盘)中,赞助商拥有一定总量的版面和存储空间以安插宣传广告(详见广告列表四); l 所有当日活动中涉及获奖个人或单位所获的证书、奖牌上均标有赞助商名称和标识。 赞助商推广活动 l 赞助商在庙会活动进行期间,可结合活动项目进行各种公关促销活动(费用自理),组委会方面将给予配合。 l 赞助商在庙会活动所有现场中,在不影响活动正常进行的条件下,可在各现场进行不超过10场次(在某一活动现场进行一次活动记作“一场次”)的产品展示、推广活动(费用自理),活动方面给予配合。 嘉宾待遇及参与权 l 赞助商指定的一名企业负责人,将成为组委会的荣誉顾问,并作为VIP参加庙会的各项活动。 l 赞助商指定的两名企业代表,将被作为嘉宾,邀请参加新闻发布会、重要活动的现场和颁奖典礼。 l 在媒体特约的采访当中,组委会将给予赞助商代表以单独的媒体访谈机会。 l 获赠纪念品 其它权益及补充说明 l 赞助商如欲拥有上述各项中未涉及的商业权益作为回报,组委会将给予优先考虑,并在不影响庙会活动规划等重要因素的前提下,尽可能予以满足。 l 以上各条款仅为赞助商回报权益的概念性陈述,具体的细节以实际洽谈的结果为准,并签订正式合同。 组委会联系方式 电 话:(0532) 83839952 传 真:(0532) 83839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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